我国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二十年变迁与发展趋势

时间: 2023-12-20 12:05:26 |   作者; 开云体育网页在线

  随着“大资管”时代的到来,为适应不一样资产管理机构的服务需求,资产托管行业提供的服务将逐步从以资产安全保管、估值核算、清算交收为核心的基础服务向绩效评价、风险分析等高的附加价值、综合型的增值服务升级。

  初步探索阶段(1998-2001年):商业银行开办托管业务大幕徐徐拉开,五大行试水托管业务。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托管业务模式,是借鉴了国际上成熟的资产托管人制度,依托《信托法》法律基础,结合我国具体国情确立和完善起来的。1997年11月,国务院批准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基金资产管理运用与资产保管职能分离、主体分离的制度安排,首次确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托管机制,要求托管人履行资产保管、投资监督、资金清算、会计核算等职责。《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成为中国资产托管业务发展的基础性制度保障,由此我国托管行业从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起步,开启了发展之路。

  1998年2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5家银行首批获得公募基金托管资格。同年3月,中国工商银行托管了首批封闭式基金——“基金开元”和“基金金泰”,正式拉开国内商业银行开办托管业务的大幕,国内托管行业进入探索阶段,该阶段托管服务机构集中于五家大型商业银行,托管产品也较为单一,主要为封闭式基金,托管服务内容相对简单,主要提供资产保管、资金清算、估值核算等基础服务。

  全面推广阶段(2002-2011年):商业银行托管业务开疆拓土,托管服务内容愈加丰富和专业化。在封闭式基金运作过程中,托管业务在保障基金财产安全、独立,监督投资机构合规运作方面发挥了无法替代的作用,托管机制的核心作用和托管人的专业服务得到了监管部门和长期资金市场主体的认可。托管制度在证券投资基金中的成功实践使得监管部门通过顶层设计在诸多金融理财产品中引入了托管机制,意在提高资金运作的安全性,促进资产管理业务的健康发展。2004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实施,对托管人的任职资格、履行职责、行为规范、任职程序等进行了全面的规定,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了托管人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及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随后原中国银监会、原中国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出台部门规章,在信托、银行理财、保险资产、券商资管计划等领域也纷纷引入了托管机制,使得托管业务不断开疆扩土,逐渐涉足企业年金、券商理财、信托、资产证券化、股权基金、银行理财、跨境投资、社会保障和交易支付等更为广阔的领域。此外,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伴随国外资本的引入,我们国家资本市场与世界长期资金市场接轨,托管业务不断深化和拓展,呈现出全球化发展趋势。

  在长期资金市场类托管业务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同时,商业银行开始将托管机制中的保管、监督、信息公开披露等功能应用到实体经济领域,专项资金托管、交易资金托管应运而生。如在商贸或权属交易领域引入托管机制,保障交易资金安全,促进交易双方达成信任机制,再如在专项拨付资金、预付卡预收资金、保证资金等领域,托管人的介入有效解决了拨款人与付款人因信任缺失导致的资金安全问题。

  随着托管产品类型的增多和复杂化,托管服务内容也愈加丰富和专业化,各家托管机构开始结合自己特点尝试不同的托管营销与营运模式。在传统的托管服务基础上,国内托管机构借鉴国外先进托管银行经验,从单纯的资产托管业务发展出更多衍生产品,通过增加附加值来满足长期资金市场需求。服务内容扩充至交易监督、行政外包、绩效分析、投资咨询、风险管理等增值托管方面,已形成“基础托管+增值托管”的服务体系。

  这一时期,市场上多家商业银行,如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等获批基金托管资格,加入托管队伍行列,证券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也相继获得托管资质。截至2011年末,全国共有18家商业银行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全行业托管规模从1998年的100亿元迅速增加到2011年末的突破14万亿元。

  高速发展阶段(2012-至今):资产托管机构队伍逐渐壮大,托管业务规模爆发式增长。2012年下半年开始,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相继出台政策,促进资产管理行业创新融合发展,各个资管子行业之间的竞合关系更加明显和充分。资产管理机构蓬勃发展,机构数量也大大增加,资产管理业务品种由公募基金拓展至保险、银行、信托、证券、期货等资产管理的各个细分领域,国内资管规模也实现了快速发展,截至2017年末,整体规模已超过120万亿元。资管行业的蓬勃发展,为资产托管业务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托管对资管的覆盖度逐年攀升,逐步覆盖到大资管全部细分子行业,在该阶段托管行业发展呈现四个特征:

  受益于资管业务高速发展,我国托管行业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在该阶段,托管行业与资管行业相辅相成,共同成长。2013-2017年我国资管市场规模完成了从40万亿元向140万亿元的跨越,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3%。截至2016年末,我国资管行业总规模达到了116.81万亿元,首次超过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112.06万亿元,标志着我国初步形成“银行贷款+资管理财”的双轨制融资体系。在此背景下,托管行业规模从2013年的30万亿元增长至2017年末的141.5万亿元,年均增幅达到47%,托管机制对资管规模的覆盖率由2012年的67.2%攀升至2017年的近100%。托管人作为独立第三方,成为支撑资管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

  托管市场的各细分领域快速发展并形成了三种托管模式。一是“强托管”模式,在公募基金、全国社保、企业年金及保险资产等场内产品托管业务中,托管机构承担共同受托职责,对投资过程的资金流、信息流进行实质性监控与监督,全面履行保管、清算、核算、估值、监督、信息披露等职责,有效防范挪用风险。“强托管”模式下的资管产品规模合计约30万亿元,在大资管行业占比约25%。二是“弱托管”(或称“保管”)模式,在信托、银行理财及通道类的券商资管计划和基金专户等非标投资类产品中,托管机构开立托管专户保管现金资产,但仅对资金划款指令进行形式性审核,无法全流程监督资金流转情况,第三方监督职能往往无法有效发挥。该模式下的资管规模70-80万亿元,占比2/3左右。三是“无托管”模式,在部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领域、P2P借贷等互联网金融领域,尚未引入托管机制。

  资产托管机构队伍逐渐壮大,托管银行形成四个梯队。经过20年的发展,随着托管主体不断扩充,至今已逐步扩展涵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小银行、证券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多种类型的托管机构。截至2017年末,市场上共有43家托管机构,包括27家商业银行、14家证券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和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托管规模来看,托管银行形成了四个梯队,截至2017年末,工商银行托管规模达到15.55万亿元,保持绝对领先优势;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规模均突破10万亿元;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平安银行、光大银行,规模超过5万亿元;其他10余家银行规模低于5万亿元。

  资管与托管市场蕴含的风险有所提升。在资管市场快速发展、规模持续提升的同时,资管市场风险隐患逐步积聚。一是监管套利导致金融监管盲区,设计复杂的交易结构、多产品嵌套、多通道“借壳”,成为资管机构规避监管的常用手段,同时复杂的交易安排也放大了风险,造成金融产品属性不明,“刚性兑付”“资金池”容易演变为区域性、跨行业风险,威胁到金融市场总体安全;二是高杠杆放大市场总体风险。部分资管机构将加杠杆成为迅速做大规模、博取高收益的主要手段,一旦无法找到满足高收益要求的底层资产,资金往往在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间空转,导致“脱实向虚”,交叉形成系统性风险,并在高杠杆下放大为市场总体风险;三是托管第三方监督功能未能充分发挥。由于托管上位法缺失,在私募基金、信托计划、银行理财等托管领域,托管人和托管模式的选择由管理人决定,托管人只能被动接受“弱托管”模式,第三方监督职能无法有效发挥。在“无托管”领域,客户资产安全性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存在监督盲区,投资者利益极易受到侵害,易于引发金融风险案件。

  在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托管人作为独立第三方,在保障投资者权益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托管人的介入使得投资资产的所得权、使用权与保管权分立,形成了科学的治理结构,有效地保障了资产的安全性;二是托管人对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督促合规运作,对投资管理人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提示和报告,保护资产安全;三是托管人通过核算估值与管理人建立对账及信息披露机制,实现信息公开披露,保障了投资人的切身利益。

  托管业务是支撑资管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在大资管行业爆发式增长过程中,托管业务安全保管与独立监督的作用愈发凸显。资产托管的核心功能是监督,引入托管就是完善资管治理结构,可从根本上解决道德风险和信息不对称。托管人作为独立第三方,在资产投资运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支撑资管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托管机制的引入,能够覆盖各资管领域、嵌入资管全流程,从微观层面可以保护投资者权益,从宏观层面可以协助监督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进行不间断、深入的监督监测。因此,全过程、穿透式托管是应对资管乱象、促进资管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托管业务独立第三方监督功能有助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托管业务作为直接服务资本市场、保障资产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已成为金融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在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市场开放过程中,托管业务的独立第三方监督功能有助于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一方面,境内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跨境投资日益活跃,境外资本“引进来”,托管机制可以监测境外资本在境内的投资情况,看好自家田园,严防“野蛮人”行径,防范引入外围市场风险。另一方面,在“一带一路”战略中,随着金砖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中投等加大对外投资力度,托管机制可充分发挥资产保管、投资监督等功能,为境内资本“走出去”保驾护航。

  向基础化、规范化方向发展。201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资产管理产品资产应当由具有托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独立托管,实施实质性的独立托管”。资管新规对各类资管产品提出了统一的、规范的托管要求,使得托管机制成为各类资管产品运行中的基础制度,托管业务成为开展资管业务的一项基础性要求。从规范化方面来看,过去由于缺少法规依据,且托管人在合作过程中处于劣势地位,托管人履职常常受到管理人的干扰,被迫接受“弱托管”甚至“无托管”模式,导致托管独立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当前监管新规明确提出了“实施独立第三方托管”的要求,这有利于促进资产管理领域实行统一的“全托管、强托管”制度,未来“弱托管”“无托管”将向“强托管”模式转化,托管行业、托管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程度将不断提高。

  向综合化、规模化发展。随着“大资管”时代的到来,为适应不同资产管理机构的服务需求,资产托管行业提供的服务将逐步从以资产安全保管、估值核算、清算交收为核心的基础服务向绩效评价、风险分析、行政外包、信息咨询交易便利等高附加值、综合型的增值服务升级。作为连接商业银行投资理财、代理推介、项目推荐等业务条线的纽带,各商业银行的资产托管部门通过建立集团内有效的合作联动机制,充分整合项目、资本及渠道等业务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和运作效率,将资产托管业务打造成为连接资产端和负债端的服务平台,为终端客户提供包括从产品设计、资产推荐、销售渠道等一站式的综合金融服务。作为对接外部投资、融资双方的桥梁,资产托管行业可以充分发挥“信息汇聚中心、资源整合中心、产品设计中心”的综合服务优势,整合投资、融资双方的需求,将托管服务从投资链条的后端向投资链条的各个环节渗透,通过当事各方紧密协作,实现共赢,建立互补共生的行业生态系统。

  向多元化、差异化发展。一方面,市场参与主体更加多样化。经历20年发展,托管原来由商业银行主导的格局已被打破,正在向多元化金融机构共同参与转变。另一方面,托管市场差异化竞争趋势明显。传统大行凭借托管业务先发优势及网络优势,持续巩固包括公募基金、保险资金、理财产品、养老金等在内的基础托管产品优势,并不断深化托管综合服务;中小商业银行则通过灵活的体制机制,充分的资源整合及创新,加快占有托管市场份额。

  向全球化、国际化发展。人民币国际化推动了人民币跨境投融资的蒸蒸日上,跨境投资通道进一步拓宽,我国托管行业的服务范围也由境内向境外,由一国向全球演变。托管银行将凭借持续构建的国际网络,适应多元化投资趋势,为境内外资本流动牵线搭桥,成为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积极推动者、跨境投资者的重要合作伙伴、境内外交易服务的有力提供者和监管部门的重要助手,托管行业全球化、国际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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