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正猛专栏| 慈善 or 公益:戏说、趣说与正说

时间: 2024-02-29 00:09:19 |   作者; 开云体育网页在线

  作者系浙江新湖慈善基金会秘书长、浙江工商大学英贤慈善学院特聘教授、红十字国际学院客座教授

  经常听到有慈善公益专家告诫,什么是慈善?什么是公益?不要“傻傻分不清”。问题是不仅有“傻傻分不清”,连聪明人也常常分不清。因为,这样的一个问题始终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的答案。更有专家以“乱花渐欲迷人眼”为题发文作辨析,指出定义的复杂性。以至于一直有人在讨论解说,“公说婆说”。几天前还有清华大学教授发表文章《什么是公益?》。笔者亦感这样的一个问题有趣,手头有点素材,突发奇想,作一个“慈善or公益:戏说、趣说与正说”。

  孔子曰:“巽与之言,能无说乎?”(《论语·子罕》)《辜鸿铭说论语》的翻译是:“假如用寓言的方式和人说话,对方可能很愿意听你讲故事。”据此似乎可以认为,孔子在点拨“正说”(“法语之言”)的同时,是赞同“戏说”“趣说”的,呵。

  笔者首先非常同意宫蒲光会长对慈善作狭义、广义之分。他认为,以扶弱济困为目的的传统慈善,是狭义慈善;包括公益事业在内的现代慈善是广义慈善。本文“戏说”“趣说”中的慈善均指狭义慈善。

  “戏说”,用文学作品的情节或者未经完全考证的史料,试对慈善与公益作浅显的、通俗的区分。

  [戏说1] 杜甫“堂前扑枣任西邻”是(狭义)慈善,“安得广厦千万间”是公益。

  杜甫被称“诗圣”,不仅圣在诗歌,更圣在他不以地位卑微而逃避社会责任,圣在他视家国为生命、以民生为己任的人格精神。这里选两首诗作个“戏说”,借以表述慈善与公益的一种区分。

  杜甫在夔州时,一位亲戚即吴郎前来,杜甫把瀼西草堂借给他居住。草堂的西邻,住着一位穷苦的老妇人,过去常到堂前枣树下打枣子充饥。杜甫知道她家境困难,从来不加制止。吴郎搬进来后,在草堂四周插上了竹篱。老妇人以为是防备她打枣子的,便不再来了。杜甫听说此事,便写了这首诗,对他进行委婉的劝说。

  前人评论说:“慈祥恺悌之衷,溢于言表。”罗宗强教授在《李杜论略》里说:“一个无衣无食的贫苦老妇,在杜甫心目中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以至不仅自己同情她,还关照别人也像自己一样对待她。这种思想感情如此真实的反映在诗歌中,在当时,除杜甫外,并世无第二人。”

  “枣熟任人打,葵荒欲自锄。”(杜甫《秋野》)任人摘栆,是杜甫一贯做法。小小的善意,深深的仁爱。在物质极度匮乏的战乱年代,这便是一种慈善。

  另一首是我们熟知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诗人以高超的叙事艺术,真切地描写了自己晚年寄寓他乡,茅屋被秋风所破以致全家遭雨淋的痛苦经历。诗人推己及人,想到社会上众多受苦的人,提出了闪烁着人道主义光辉的宏愿:

  由眼前的痛苦,想到过去一连串的悲惨遭遇;又由个人的悲惨遭遇,想到天下穷苦的人们水深火热的苦难生活。由此产生了甘愿为天下“寒士”的幸福而牺牲自己的强烈愿望。表现了他那种舍己为人、至死不悔的伟大精神。表达得很真实,很有力量,感人至深。在现实主义的艺术塑造中,闪耀出理想的光辉。

  贾西津教授说:“公益是一种精神,是一种爱的精神,是一种博爱,是人性的关怀,是一种志愿精神。”在杜甫心中,穷书生与穷苍生是一路人。诗中的宏愿,已经破了“差序格局”之圈,而关切公众利益。延伸开来作个“戏说”——如果当时有基金会出资建设“广厦”,哪怕其中小小部分,便是一个大大的公益项目,是一个“广厦公益计划”。

  笔者年轻时曾发过一篇论文《仁者爱人 推己及人——谈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的前前后后》,前年中国农业大学李小云教授著《公益的元问题》一书,将之收录“为何公益”章。可见,杜甫的宏愿可归入“公益的元问题”范畴。

  [戏说2] 王熙凤的“20两银子+”是(狭义)慈善,曹雪芹的《废艺斋集稿》是公益。

  《红楼梦》第6回“刘姥姥一进荣国府”,写到刘姥姥被困难驱遣着,来到贾府打秋风。虽然,刘姥姥确如林黛玉所说,并非贾家正经亲戚。但王熙凤却表现出惊人的大度,请她吃了早饭,给了她20两银子。这20两银子,是赵姨娘十个月的月钱,是贾母、王夫人们一个月的月钱,刘姥姥后来自己也说,够一个庄户人家过一年的。

  之所以说是“20两银子+”,是因为王熙凤给20两银子之后,还有一个细节。这个细节很柔软。许多红学书没有关注与评论。学者闫红的《在〈红楼梦〉里读懂中国》一书,作了解读,且解读得很贴切——“王熙凤又给了刘姥姥一吊钱,让她雇车坐。相对于那二十两银子,这额外的一吊钱里有着更多的温度,那是对人情世故有所体察之后,对这个穷老婆子的一种体恤。这二十两银子一吊钱,比后来刘姥姥得贾母青眼后,所有人的馈赠加起来都要重。”

  闫红说,王熙凤“没啥文化,不讲情怀,只是随手做一件好事。”这件“好事”,曹雪芹十分在意,他要借以表达“善恶相报”报应观,要向世人劝善。所以,对应这个情节和后来刘姥姥出手搭救巧姐,曹雪芹给巧姐的判词(曲)是:“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劝人生,济困扶穷,……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

  具有“济困扶穷”理念的曹雪芹,在真实的生活中乐做好事,而且上升到公益的层面。有红学家考证,曹雪芹晚年写过一本书,叫《废艺斋集稿》。这本书不得了,打破了中国文人对“百工之人,君子不齿”的陈旧观念,详细记载了金石、风筝、编织、印染、烹调、园林设计等八项工艺。

  曹雪芹为什么写这部书?在其中《南鹞北鸢考工志》的自序中,曹雪芹花了相当篇幅介绍此书的撰写缘起:某年岁末,一位因伤足而旅居京师的故人于景廉来访,交谈之间泫然涕下,称家中已断炊三日,告贷无门,“小儿女辈牵衣绕膝,啼饥号寒,直令人求死不得”。曹雪芹“闻之怆恻于怀,相对哽咽”,但自己也困窘不堪,所能资助的无异于杯水车薪。在留于景廉住的当晚,曹雪芹无意间听他说到,有贵公子买风筝常一掷数十金,于是连夜赶制了几个风筝给他。没想到这年除夕,老于冒雪而来,鸡鸭鱼蔬满载驴背,兴奋地告诉曹雪芹,这几个风筝卖了好价钱,可以过个肥年,故专程前来感谢。后来,老于在曹雪芹的教授下以扎风筝为业,居然小有名气,解决了养家糊口的大问题。这件事让曹雪芹深受触动,“乃思古之世鳏寡孤独废疾者有养也,今者如老于,其人一旦伤足,不能自活,曾不转乎沟壑者几稀矣。”因此,他援笔写了这本书,让残疾人能够掌握谋生的技艺,弥补先天、后天的不足。当时便有人称誉:“厥功之伟,不可计量也哉。” 黄一农教授说:“曹雪芹不仅是一位伟大的小说家,还是一位实践派的人道主义者。这本书足可在中国社会史上留下精彩的一页。”

  值得一提的是,曹雪芹表达写书目的是:“斯以为有废疾者,谋其有以自养之道也。”这与一百多年之后中国现代公益事业先驱张謇创办南通狼山盲哑学校的宗旨——“造就盲哑具有普通之学识,必能自立谋生。”——如出一辙,理念十分超前。

  红学家吴恩裕著《曹雪芹〈废艺斋集稿〉丛考》特别指出,从残本看,《废艺斋集稿》体现了近墨思想。而墨子的“远施周遍”“兼相爱,交相利”的主张是古代慈善文化中最接近公益理念的。

  趣说,用古今中外慈善公益案例对比,体味一下狭义慈善与公益的区别。南怀瑾先生说:“其实,最高远的道理,就是最平凡、最浅近的。”(《论语别裁》)

  这一节资料来源于经济学家杨小凯文章《乔家和“美家”》(载《活学活用经济学》)。

  杨教授说,山西乔家大院与其他晋商大院他去过许多次。到意大利佛罗伦萨,特地到大致与晋商处于同一时期的富商美第奇(Medici)家族的大院参观了一次。为了行文方便,把美第奇家族称为“美家大院”。

  美第奇家族是意大利历史上最富有的家族之一。它由银行、金融和药业起家,曾在15世纪到18世纪期间统治当时的佛罗伦萨达300年之久。如果在那个时代就有福布斯排名的话,大概乔家和“美家”都能进入前十名。现在留下来的乔家大院和“美家大院”都不是全部,但都同样显示出当年的辉煌。

  乔家和“美家”都靠自己的智慧和勤劳,创造了巨大的财富。在他们创造财富的过程中也带动了一方经济,“但关键是在富可敌国之后做的事不同,对历史进程的影响完全不同。”乔家致富之后乐善好施,拿出钱财来资助穷人。

  “美家”则不同了。美第奇家族在致富之后,他们所做的事情中至少有一件推动了历史进步,另一件对文化功德无量。

  推动历史进步的是支持了文艺复兴运动。从政治和经济上支持文化巨人通过文艺复兴宣传新思想,并为他们提供了保护。佛罗伦萨是文艺复兴的发源地。美第奇家族对文艺复兴的支持,是这场深刻影响历史进程的思想解放运动最早始于佛罗伦萨的重要原因。

  美第奇家族在文化上功德无量的是建立了乌菲兹(Uffizi)美术馆,收集了大量古希腊、古罗马、尤其是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品,最后又把这个美术馆捐给了佛罗伦萨人民,对公众开放。

  当然,把生活在不同国家和制度下的乔家和“美家”作对比也许不够科学。乔家更多关心的是一些社会慈善事业。在发生灾害时施粥救济灾民,平时帮助,或者修路、修桥、办义学这类善事。当然是值得称道的,但这种慈善仅仅是暂时、有限地帮助了少数人,对整个社会缺少系统影响。“美家”更偏重于社会意义,支持文艺复兴运动和办美术馆属于这种有重大社会意义的公益。

  众所周知,阿尔弗雷德·伯纳德·诺贝尔,是瑞典发明家、军工装备制造商和炸药的发明者。诺贝尔虽然成了大富豪,可他和妻子、儿女的生活依然与过去一样,从不奢侈浪费。他经常把大笔款项捐给慈善事业,毫不吝啬。诺贝尔慷慨大方的名声很快传遍了世界各地,因此要求他帮助的穷人络绎不绝,但诺贝尔从不厌烦,总是尽力去帮助他们。

  1895年,诺贝尔立下遗嘱,将其财产的大部分即920万美元作为基金,以其年息设立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以及和平事业5种奖金(1969年瑞典国家银行增设经济学奖金),奖励在上述领域内作出最大贡献的学者。此后,通过信托投资,诺贝尔基金会的总资产不断增值。

  诺贝尔曾说:“我的理想是为人类过上更幸福的生活而发挥自己的作用。”诺贝尔基金是一项“向伟大的人类智慧授予荣耀”的公益事业。

  以上戏说和趣说,实际上只是对狭义慈善与公益的区别说点故事。从中可见,公益,是现代的词语,但公益理念不只现代才有;狭义慈善,指传统慈善,但现在依然生机勃发。慈善与公益的区分、界定,远不是“戏说”“趣说”那么简单。现在,言归“正说”。

  康晓光教授说,何谓“慈善”?这样的一个问题看似简单,实际上并不简单。不简单是由概念混乱造成的。概念混乱源于传统与现代的纠葛,或者说,源于“古今纠葛”;如果再加入“中西纠葛”,“古今中西”搅在一起,混乱则进一步加剧。

  杨团研究员则认为:对慈善与公益有人做区分和界定,“觉得这是一件不讨好、不讨巧的事。”

  笔者认知有限,下面摘录词典、有关规定法律、教科书和专家学者对慈善与公益区分的阐述,作为正说。当然,他们之间的观点并不完全一致,但我们从中定有感悟和领会。

  ——慈善 对人关怀,富有同情心。(上海辞书出版社2011年版《大辞海》)

  ——公益 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多指卫生、救济等对公众有益的福利事业。(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年版《辞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一)扶贫、济困;(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三)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六)符合这个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四)促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慈善包含了慈心和善举两个层面的含义,即对人的同情心、仁慈心或爱心及帮助他人的美好行为,它既可以是救助,也可以是增进他人福祉的其他善行,是一种广义的慈善。不过,由于种种原因,长期以来,日常生话中人们对慈善的理解更多表现为狭义的慈善,是指怜悯、同情和帮助。(参见周秋光、曾桂林《中国慈善简史》,第1~3页;莫文秀、邹平、宋立英《中华慈善事业》,第2~3页;孟令君主编《中国慈善工作概论》,第2~3页。)

  ——公益,即公共利益,在中文里,这个词是五四运动以后才出现的新概念。它是指独立于个人利益之外的一种特殊利益。公共利益具有整体性和普遍性两大特点,总体上是整体的而不是局部的利益,内容上是普遍的而非特殊的利益。也有的人觉得公益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

  ——本书使用“公益慈善”这个术语,特指现代意义的、广义的慈善。当然,同情心或怜悯心是爱心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即使是广义上的慈善,对的关注、扶贫济困都是其主要内容之一。需要说明的是,除非特别说明,本书中所采用的“慈善”的定义是指广义的慈善,“公益”的定义是指狭义的公益。也就是说,在本书中,“公益慈善”“慈善”和“公益”的概念可以等同。

  ——中国传统慈善均强调“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它的指向是社会弱势和特殊困难群体,是以扶弱济困为目的的狭义慈善,而非包括公益事业在内的现代广义慈善,虽然晚清“赈灾公所”和“广仁堂”等民间慈善组织所开展的慈善活动内容已接近现代公益慈善事业,但就整体慈善事业而言仍以狭义慈善为主,这是中国传统慈善文化的鲜明特征。(《关于走中国特色慈善之路的思考》)

  ——我所用的“慈善”“公益”两个词,是可以互换的。 “慈善”一词的内涵本来就可小可大,小到邻里互助是慈善,属于传统的私益慈善,大到《慈善法》规范的也是慈善,属于现代的公益慈善。“从慈善文化到公益文明”,所讲“慈善文化”包含传统和现代,过去和今天;“公益文明”是我们追求的目标,有更多探索性和代表未来的成分。(《公益的元问题》(李小云著)序言《解慈善文化,释公益文明》)

  ——我曾在课堂中讲到过慈善和公益的差别。实际上,卡内基说过,与其把钱捐出来做慈善,不如把钱扔在大海里。当然卡内基讲的慈善是指单纯地给人以帮助。我并不完全赞成他的观点。当一个人急需简单的救助时,慈善依然是可贵的。但我的理解是,卡内基的话并不在于否定慈善的意义,而是在讲什么样的慈善更有意义,这就是我讲的公益。慈善是针对少数人受益的有限的行为,而公益则是针对大多数人受益而并不特指某一个人受益的慈善行为。慈善和公益两者之间是有差别的。(《案例点评:跨越小桥的发展型公益》载《无公益不长江》)

  ——党的二十大报告先后提及4次“公益”和1次“慈善”,包括“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热情参加公益慈善事业”;“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

  ——《慈善法》规定的慈善活动,是与公益活动等同的具有现代性的慈善活动。它与传统慈善活动的区别是,不仅为身边人、有关联个体服务,更要为实现公共利益,给非特定的广泛人群提供服务。所以,现代慈善活动就是公益活动。中国当下从事慈善公益的社会组织中,有的偏传统慈善领域和传统做法,比如安老助孤、扶贫济困,直接发钱发物,也有的偏现代慈善(民间公益),比如环境保护、教育、卫生,注重提升人的公共意识。所以有的组织称自己的活动是“慈善公益”,有的称“公益慈善”。我以为,是因为服务的领域不相同、方法不同,所以有不同的表达方式。“政府做公益,民间做慈善”,这话对不对呢?不准确。公益包含民间公益和政府公益。民间公益就是现代慈善。公益与慈善并不是分立的两个事物、分立的两类活动,而是目标相通甚至相同,但是主体不同。除了做慈善历史研究时要凭历史文献认定慈善外,今天的慈善已发展成民间公益。现代慈善和民间公益是一体两语。

  ——公益与慈善来自同一历史源流,而且逐渐合流,以及中国慈善是受到国际环境影响并与国际相接的。从内涵上论,从历史上看,中国的慈善与公益并不是两个不同的事物,而是一个事物内部的不同层级。若从语义学的角度看慈善和公益的区别,这里的慈善指传统慈善,人们出于恻隐之心帮助他人,对着身边人或熟人发善心、做善举。慈善的主体是民间主体,慈善的对象是已知的和特定的。而公益的受益人群是非特定的,面对的是陌生人群体,是有预期有规划的,这样能更好地发挥援助的效益。可见,公益比传统慈善的“发心”更大,要心怀天下。大慈善指的是超越传统慈善的现代慈善即民间公益与传统慈善的总和,大公益指的是民间公益与政府公益的总和。如果将大慈善、大公益并列,就是传统慈善、民间公益和政府公益三个主体的慈善与公益行动的总和。

  [正说8] 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郭虹《我国很多基金会做的是慈善而不是公益》

  ——做公益跟做慈善是不一样的,公益是一种现代理念,是一种权利意识、性别意识,是一个基于公共利益的公民行为,这是和慈善最大的不同。我们现在很多基金会实际上做的是慈善而不是公益。

  ——慈善不同于公益:1、做慈善是基于悲悯之心的好人好事;做公益是基于公共利益的公民行为。2、做慈善可以特立独行;做公益必须遵法守则。3、做慈善可以是个人行为;做公益必须是组织行为。慈善是我的事,公益是我们的事。4、做慈善可以仅仅是给予;做公益必须要强调尊重私权,维护公利,强调参与合作、赋权增能、各尽其能、各得其所。

  ——公益组织是公民参与社会建设的主力军,是“社会协同”中的领头雁。公益组织的特征:1、公民意识的价值观念;2、“倡导+行动”的工作原则;3、参与式方法的行动特点;4、专业化服务的职业特征。

  ——各个民族、各个时期的慈善也存在“共性”,正是这种共性构成了“慈善的本质”。 尽管不同社会、同一社会的不同时期对“慈善”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依然有共同之处,即“利他”和“民间”。慈善就是出于人性之善、不以利己为目的、由民间自愿实施的、促进人类福祉的事业。不同时代的慈善之间有显著的差异。“前现代慈善”是诞生于农业文明中的慈善。传统道德构成慈善价值观,风俗、约定俗成的惯例、明文规定的乡规民约构成了慈善的行为规范。 “现代慈善”是科技革命、工业化、城市化的产物,其基本特征为“专业化”“组织化”“中介化”与“职业化”。社会分化出一类专业机构(慈善组织),其职能是察觉缺陷、提出解决方案、筹集资源、实施救助。

  ——近年来围绕“慈善”与“公益”的概念之争时断时续。中英文翻译又加剧了这一纷争。主流的说法是“慈善”对应“charity”,“公益”对应“philanthropy”。 Charity更多地与前现代慈善相关联,主要指对自然人的救助或援助;philanthropy则被用来指称现代慈善,表现为对全人类的爱和增加人类福利的努力。 由charity 向 philanthropy 的转变,也标志着传统慈善向现代慈善的转型。上述说法的背后隐含着一个预设,即charity与philanthropy指称的是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同一事物,Charity或“慈善”为“传统的”或“传统的公益”,philanthropy或“公益”为“现代的”或“现代的慈善”。所谓“法律上的慈善”指政府承认的、法律予以调整的“慈善”,而“生活中的慈善”指真实的生活中实际发生的“慈善”。政府与法律将“受益者为不确定的多数”视为“慈善捐赠”的必要条件。

  ——不必执着于“慈善”与“公益”或“charity”与“philanthropy”的差异,它们指称的都是同一个对象,差异仅仅是所指称的对象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无论是传统的“慈善”,还是现代的“公益”,无论是“法律上的慈善”,还是“生活中的慈善”,只要符合“慈善的本质”——利他性与民间性——就都是“慈善”。拓展“慈善”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将“公益”的内涵与外延纳入其中,形成涵盖原来意义上的“慈善”与“公益”的内涵与外延的新慈善概念,不仅能更好地概括过去与现在的慈善实践,还可以消解“慈善”与“公益”并用带来的混乱。

  [正说10] 暨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陈梦苗《“公益”与“慈善”辨析:一个文献评述》

  ——本文通过梳理和总结学术界关于“公益”和“慈善”概念在词源、文化思想史、含义及两者之间相互关系方面的讨论,可以总结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在词源上,学术界普遍赞同“公益”一词为舶来品的说法,其西文对应的词较多且目前未有统一的说法。“慈善”则是中国固有的词汇,但早期的含义与现代有所差异,其西文对应“philanthropy”和“charity”。第二,在文化思想史上,探究“慈善”的文献相比“公益”而言较多,这可能与中国传统慈善行为自古就有相关。“公益”普遍被认为是舶来品,其在近代的语义受到不同思潮的影响而得到了拓展,而“慈善”拥有中国古代丰富的学术思想基础,其概念伴随着不同时期的主流学派思潮而不断向前发展,直至近代才在观念上进行了由“重养轻教”向“教养并重”的转变。第三,在含义上,学界一致认为,公益是超越私人利益的一种特殊利益,其与互益也有所差异;而“义行”和“善举”是出现在“慈善”之前且与其含义相近的词汇,从外延上说,都属于“慈善”概念所指范围。第四,在相互联系上,“慈善”在表达上相较“公益”更具有利他主义性质和浓郁的情感色彩,而“公益”则具有更大的外延,“公益”不仅仅包括慈善的任务——缓解困难群体的痛苦,也旨在增进人类的幸福,受众范围大于“慈善”,更多地具有社会责任的理性色彩。因此,《慈善法》所谓慈善,与通常用法中的“慈善”概念相悖,其所指范围大于通常用法中的“公益”概念。在通常用法中,“公益”概念大于“慈善”概念。

  ——综观现有的文献,我们显而易见“公益”与“慈善”无论在词源、文化思想史、含义还是两者相互联系上都存在某些特定的程度的差异,而对这种差异的辨析在理论和现实方面都具有较大的意义。

  [正说11]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教授杨方方《 慈善、公益、公益慈善、慈善公益……你会区分吗?》

  ——回避慈善、公益、公益慈善、慈善公益等词的细微区别,混淆第三次分配与慈善事业,混淆慈善、公益、慈善公益、公益慈善,这种模糊化、随性、弹性的表达倾向导致关于第三次分配的研究在表层停留太久。

  ( 文章信息量很大,分析很细致。不方便作摘要,建议研读原文。全文链接:慈善、公益、公益慈善、慈善公益……你会区分吗?)

  牛顿说:“简单的问题考虑得很复杂,不难发现新领域;把复杂的问题看得很简单,不难发现新规律。”但愿公益慈善人士,从慈善与公益的辨析中,既发现新领域,又发现新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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